民政部新发
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
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近日于官网发布《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明确,培训对象为准备或正在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、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,培训方式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。
征求意见稿中,护理员由低到高等级分为五至一级,职称分别为初级工、中级工、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。由低到高各级别护理人员需掌握的技能逐一增强,为养老护理员的技能学习和职业发展指明方向。
我们将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逐一整理汇总,通过图片形式为大家介绍各级护理员的培训要求。图片版权归积极老龄化ActiveAgeing所有,转载使用时请标明出处保留水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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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要求
五级-初级工
培训要求
四级-中级工
培训要求
三级-高级工
培训要求
二级-技师
培训要求
一级-高级技师